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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蒙特官方网站投资者教育专刊(030期)—— “假”项目“伪”销售 非法集资局中局
2024-05-06

导读:为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罗斯蒙特官方网站将定期发布投资者教育专刊,帮助投资者了解案件背后的规则红线、风险底线,普及证券市场法律知识,以提升投资者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参与投资。

 “假”项目“伪”销售 非法集资局中局

一、案件还原

Z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以某影视作品的制作、宣传、发行为名虚构投资项目,委托不具有私募基金销售资质的公司及人员,公开销售其发行的“z影视私募投资基金”,并承诺保本保息,通过与投资者签订私募投资基金合同,骗取投资者C某等6人1700余万元。

二、风险警示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投资者应当注意:(一)选择具备资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购买私募基金,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募集机构是否具备资质,避免打着“私募”旗号的非正规机构的“投资陷阱”;(二)应当确认提供销售服务的人员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或者是否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避免在不能准确评估和没有充分知晓风险的情况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三)不盲目迷信大机构,谨防不法分子以“XX银行/券商代销”为宣传噱头,不当增信。

(案例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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